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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教務處公告
新北市政府辦理「新北市109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進階專業回饋及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研習
一、依據「新北市109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實施內容說明如下: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教師(含高中職技術教師)。
辦理日期及地點:請參閱附件。
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校務行政系統報名。
公假:本局同意核予受學校推薦教師及工作人員公假派代出席,若於假日期間研習得於1年內擇日補休(課務自理);各課程講師公假(課務自理)。
研習當日僅提供課堂所需紙本手冊,認證相關參考資料可至https://reurl.cc/yn770M下載。
三、教育部將自111年度起將「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作業委由各縣市辦理。為保障已參與人才培訓研習且認證檢核年限尚未期滿教師之權益,教育部將於本年度(110年)增辦1梯次認證審查作業,相關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110年認證作業:
申請期程:110年4月至6月底。
申請對象:
參與106學年度或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之教師。
參與107或108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之教師。
審查期程:110年7月至9月。
110年增辦認證作業:
申請期程:110年10月至12月底。
申請對象:
參與108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之教師。
參與109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之教師。
審查期程:111年1月至3月。
倘前述教師未能於110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提交認證申請者,凡符合110學年度認證資格之教師,仍得於111年認證期間提交認證資料予本局,由本局協助認證審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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