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評選類別如下:
閱讀磐石學校:本市閱讀推動績優之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包括附設國民中學、國民小學、高級中學之國中部或國小部)皆可自由送件。另鼓勵榮獲本局圖書館改造及增置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補助之學校,踴躍送件。
閱讀推手:
團體獎:協助本市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之機關(構)、公(私)立圖書館、社團、故事媽媽等相關團體。
個人獎:致力於本市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廣工作且有特殊貢獻之校內外人士。
閱讀推手團體獎之送件報名表應以團體名稱註明,不以學校名稱填寫。
經教育部評選核定為閱讀磐石學校或閱讀推手者,3年內不得重複被推薦同一獎項。
2.申請初選資料繳交期限:即日起至109年11月20日(星期五)止,請於截止日前寄(送)達各項評選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受理後不得更換。
公告審查結果:於109年12月11日(星期五)前公告於本局電子公告區,獲推薦教育部參加複選之學校將另函文通知。
送件資料:書面審查資料1式3份、光碟檔案1份,請各校自留資料恕不退件。
培訓時程:本年度獲推選參加教育部閱讀磐石學校評選學校均須參加本局安排之培訓課程,培訓時間預定自109年12月15日起至110年3月15日止,課程內容包含送件資料之修整、參賽簡報之製作與實地簡報與問答之訓練等,擬邀請本市曾獲閱讀磐石學校之校長、主任、老師及曾擔任教育部評選之專家委員協助指導。
本市頒獎及複選學校發表時間:暫定110年3月4日(星期四),確定時間及地點將另函文通知得獎學校、團體及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