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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役政署公告91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須知
主旨:函轉內政部役政署自明(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
      應經核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51705號函辦理。
二、旨揭91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
    核准。另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
    (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
    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
    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兵役說明.pdf 77.26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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