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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110年度「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本部複審結果及勞動部就業媒合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前於109年10月20日以臺教技(儲專)字第1090152851號函知學校宣導、輔導、申請及初審作業等相關注意事項,並於109年10月28日以臺教技(儲專)字第1090157135號及第1090157135A號函知學校(縣市)初審、推薦流程及上傳作業(諒悉)。
二、請學校及縣市轉知所屬學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至方案填報系統查看複審結果及意見,複審結果為推薦之學生,本部將推薦至勞動部進行就業媒合;需補正後再審者,請輔導學生於110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完成補正作業,俾利本部再次審查後推薦。
三、勞動部預計於110年5月21日於「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網站」分批公布第1波職缺資訊,請學校教師落實生涯輔導,加強職涯探索與就業輔導,提高就業媒合成功率。該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將分區辦理110年度分區專案就業媒合活動,相關活動資訊將於「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網站公告,請轉知學生上網查閱及踴躍參與;並由專人提供就業媒合服務,積極協助學生於110年8月31日前完成就業媒合作業。
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將於學生畢業離校前辦理青年職前訓練,包含勞工法令、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態度等課程及工作風格測評,以利學生於求職前完整瞭解勞動權益與面試技巧及職缺媒合程序;本部業將學校(縣市)聯繫資料提供該部,後續該部將聯繫安排青年職前訓練,請學校(縣市)配合辦理,倘學生有參與青年職前訓練之需求,亦可逕洽所在縣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之業務窗口(聯繫資料如附件1)。
五、勞動部為積極協助有跨區就業意願之學生運用「青年跨域就業補助」,減低跨域就業障礙,爰該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將自行彙整轄區內之有跨區就業意願學生名單洽各校種子教師及教育局(處),請協助提供前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簽署之「共同注意事項」,俾利各分署即時取得學生同意代為查詢勞保,以確認就業情形與核發跨域就業津貼等事宜(聯繫資料如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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