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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114學年度專題實作Power競賽實施計畫」
一、為落實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之專題實作課程,強化學生課程學習統整能力,提升學生問題解決、團隊創新、實務整合之能力;培養學生團隊合作分工之能力,建立文書處理、成果展示、口頭報告與表達之能力,並鼓勵教師增加多元評量方式;增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的課程學習成果與多元表現展現,特辦理本計畫。
二、本計畫重點如下:
(一)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技術型高中(含普通型高中設有專業群科)學校之114學年度在學專業群科在學的學生。
(二)競賽類組與規定:本競賽分為「專題組」及「創意組」兩組,每件參賽作品須於報名表上勾選參賽組別,每件作品限報名1組1群,每位學生僅限報名1件作品,且須依規定繳交資料,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
(三)報名方式:由學校統一集體報名,不接受個別報名。分為電子郵件及書面資料報名,缺一不予受理。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4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五)競賽重要時程:
1、初賽書面審查:115年3月16日(星期一)至3月27日(星期五)。
2、決賽競賽時間:115年5月8日(星期五)。
(六)初賽以參賽作品之「作品說明書」審查,成績擇優進入決賽,於承辦學校校網(https://www.scvs.ntpc.edu.tw/)公告進入決賽名單。決賽以線上辦理,以實物展示、口頭報告與問答辦理。
(七)獲獎作品獎勵:
1、凡進入決賽參賽學生頒發參賽證明,指導老師頒發指導證明。獲獎者不再另發放參賽證明。
2、本競賽各組、各群分別選出第1名、第2名、第3名及佳作獎項,獎項總數以不超過該群決賽參賽數量的40%(無條件進入)為限。最終獲獎名額依評審委員會議決議,各獎項得不足額錄取。
3、本競賽獲獎隊伍指導教師獎勵方式:指導老師請參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7目與「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27項第1款第1目,指導學生得第1、2名者(比照特優),嘉獎2次;第3名或佳作者(比照優等),一件嘉獎1次。敘獎以件計,每件作品指導教師敘獎以2人為限。其敘獎額度得以累加。由學校自行簽辦敘獎。
三、本案經費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之承辦學校課程教學暨國際化推行基地計畫經費支應。本案承辦學校承辦人員無涉高級中等學校主任及組長年資。
四、檢附本計畫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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