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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提升暨教育訓練推動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04629日臺教資()字第1040084863號函辦理。

二、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學校應對其所屬教職員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各教育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所屬學校落實辦理,合先敘明。

三、為協助各校執行該法規定之「3小時」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所需師資,教育部特委託中原大學執行「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提昇暨教育訓練推動計畫」,於104年度辦理北中南區「一般種子師資教育訓練培訓課程」,以培訓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所需之種子師資。

四、本培訓計畫藉由專業培訓課程,培養種子師資,除作為未來各級學校職業安全衛生師資培訓之授課教師外,另可協助培訓各國民中小學相關自然科教師、高中//職具備實驗室教師或各校辦理相關環安衛業務之人員,使該等人員能持續辦理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活動,以銜接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才,協助各級學校達成校園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目標。

五、本次一般種子師資教育訓練培訓課程,每場次限額50名,分為北、中、南3區分別辦理:

(一)北區(中原大學)713()15()

(二)中區(中國醫藥大學)714()16()

(三)南區(高雄應用科技大學)715()17(

六、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確認完成報名程序後,將由系統另行通知。

七、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478日止。

八、完成全程培訓課程人員核發公務人員學習時數或教師研習時數21小時。

九、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鍾亞萱小姐,電話:03-265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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