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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9年6月18日發就字第1093500772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為鼓勵應屆畢業青年於後疫情時期、就業市場逐漸回溫之際,儘速就業,規劃各項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109年6月15日發布實行「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針對本國籍15歲至29歲108學年度應屆畢業青年,舉凡於109年9月底前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穩定就業滿90日者,發給就業獎勵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倘持續穩定就業達180日者,則加發就業獎勵1萬元,每人最高獎勵3萬元。
三、為利青年朋友瞭解本計畫,請惠予透過學校官網、電子郵件、Facebook及Line等可觸及學生之相關方式,向學生宣導。檢附本計畫說明EDM及各式尺寸Banner供參考運用(如附件);或可連接勞動部建置之專頁(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2020/youngTwn/),供青年查詢本計畫申請流程、申請表單、諮詢窗口及相關問答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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