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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10年第十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48348號函辦理。
二、遴薦日期自即日起至7月1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分機46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
辦法.pdf 177.06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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