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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新北市110學年度八年一貫珠寶金工培力預修專班實施計畫」
主旨:新北首創產官學合作,打造國際級頂尖珠寶金工設計大師,檢送「新北市110學年度八年一貫珠寶金工培力預修專班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1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48154B號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第4點第3項第1及2款規定略以,高級中等學校得協調大專校院到校開設預修課程或選修課程供學生選修,學生每學年至多得選修4學分,合先敘明。
二、為適應學生個別差異、學習興趣與需要,並鼓勵學生投入精品金工領域學習,以培養學生珠寶金銀細工專業知能,爰本局委請鶯歌工商依據上開規定,與景文科技大學合作開課。
三、本案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新北市立鶯歌工商、景文科技大學。
協辦單位:東龍珠鑽石集團。
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在籍學生。
審查程序:由各校推薦有意願且對珠寶金工設計有興趣之學生報名參加,以曾參與珠寶金工培力營者,優先推薦。
錄取名額:24人(受限承辦學校金工教室工作崗位人數)。
師資安排:景文科技大學教師、學有專精企業業師。
授課時間:以利用週末假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授課為原則,合計36小時,詳細時數請見課程內容。
上課地點:鶯歌工商教學大樓4樓金工教室及景文科技大學。
研習證明與學分採計:
凡全程參與本專班,期末結業時,將由承辦學校(鶯歌工商)頒發研習證明書。
凡修習本專班期末成績合格者,另由景文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將核發預修2學分(以18小時1學分計算)證明,學生未來升學錄取該校系時,可以抵免學分數。
四、本案倘若未達15人錄取開班人數標準,本(110)學年度將暫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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