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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商業類技藝競賽」第一階段報名事宜
二、115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商業類技藝競賽實施計畫如附件,並同步公告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臺(網址:https://sci-me.k12ea.gov.tw/)。 三、競賽日期:115年12月1日(二)至115年12月4日(五)。 四、競賽場地: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五、參加學生遴選方式 (一)學校審酌學生參與情形辦理校內初賽,由各校組成校內技藝競賽委員會,依照競賽模式訂定競賽實施計畫於115年7月31日(五)前辦理完竣,並選出各職種代表選手參加本競賽。 (二)各校校內初賽實施計畫表,請依格式如期上傳「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台」備查。 (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參加學生遴選方式: 1、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2、未取得學籍者:未取得學籍之學生擬參加技藝競賽者,應向許可其實驗教育計畫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由各該主管機關檢具實驗教育計畫、相關專業領域證明及欲參賽職種,向國教署報名後,由國教署通知學生參加指定學校之校內初賽或資格賽;其參加技藝競賽名額,採該學校原參賽名額外加方式辦理。 六、第一階段報名期間:自115年5月25日(一)至115年6月12日(五)24時止,採用網路報名,請進入「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報名系統」(https://sci-me.k12ea.gov.tw/)報名。 (一)第一階段報名作業內容:網路登錄「報名競賽職種、人數、繳費及校內初賽實施計畫表」核章完成。 (二)本階段只需填寫欲參賽之職種,每個職種限一位選手參賽(無候補選手)。 (三)基於維護競賽公平考量,各類學生技藝競賽中,同一位選手不得跨類報名參賽,亦不得重複報名同類競賽之2個職種。 (四)各校第一階段完成網路報名及繳費後,不得要求退費及更換競賽職種,請各校謹慎處理報名作業。各校於輸入資料時,若資料尚未確認,可選擇「暫存」按鈕以保存填寫的資料,若點「送出」按鈕後即正式報名,無法再修改,請各報名學校審慎操作。 (五)若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者,由所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採書面方式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進行報名。 (六)確保所有欲報名參賽之學校皆能於第一階段報名期間完成報名作業,系統將於第一階段報名結束前兩天,由系統通知尚未報名之學校,藉以確認參賽意願;基於維護競賽公平,若有報名學校發生逾期報名之情事,請該校發函至執行學校(士林高商)與競賽承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說明,經承辦機關核准後始得補報名,並副知臺師大技藝(能)精進小組,俾利開放系統權限。 七、報名費用:各職種每名參賽選手為壹仟柒佰元整;報名繳費請以匯款方式,匯款資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公庫處(銀行代號:0122102,戶名: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特種基金保管款,帳號:1605101190000-6),因本校保管款為公庫帳戶,無法以網路轉帳或ATM轉帳,需臨櫃繳款,請匯款學校臨櫃辦理時務必記得註記貴校全銜。 八、應上傳文件:系統報名後,列印報名系統所產生之繳費清單、繳費單據證明(黏貼匯款單影印本)、校內技藝競賽實施計畫表,紙本核章後,掃描成PDF檔,並於規定時間內上傳至報名系統 (核章後紙本表件無需寄至執行學校士林高商) ,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九、相關未盡說明,請參閱「115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商業類技藝競賽實施計畫」(如附件),或洽02-28313114分機502、503、510(士林高商實習處)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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