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私立醒吾高級中學
創新‧適性‧快樂學習 「醒覺人心‧吾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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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3年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劃
「孝親家庭楷模」表揚者)。 二、選拔標準:以「家庭」為楷模選拔對象,家庭成員表現須符合「父母慈、子女孝」 之精神。 三、推薦方式:1.得由當事人自我推薦或他人推薦,擇ㄧ方式辦理。 2.需經由就讀學校審查後,於推薦書加蓋學校印信並核章,於3/25日前具 函送至所在地之縣市承辦單位參加初審。 四、初審:提名國小學生組5名、國中學生組3名、高中職學生組3名,代表新北市參與教 育部決選。 五、決選:獲選為「全國慈孝家庭楷模者」,將由教育部另辦理相關獎勵及表揚活動。 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請師長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家庭」。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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